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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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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创建就在你我身边

小平安汇聚成了大平安

让我们一起做平安建设的参与者

条例学习

《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普及平安建设法律知识,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学习《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

学习要点

01

什么是平安建设?

本条例所称平安建设,是指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依法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02

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二)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

(四)依法预防和惩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建立健全维护公共安全体系;

(六)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推进网络综合治理;

(八)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九)平安建设其他任务。

03

综治中心、基层网格分别是?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称综治中心),作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平台。

基层网格分为基层治理网格、基础网格和专属网格。城市社区按照一定常住人口数量为单位设置基层治理网格,行政村可以根据居住分布和人口密度将一个或者多个村民小组或者自然村设置为基础网格,行政单位、各类园区、商务楼宇、贸易市场、学校、农(林)场、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等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属网格。

04

专项治理和重点监管领域有哪些?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反电信网络诈骗,危险物品监督管理,禁毒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新业态、新经济安全监督管理,旅游行业监管,防范安全风险,重点人群管控等。

05

参与平安建设的社会力量有哪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依法参与平安建设工作,运用红色资源,弘扬红色文化,创新治理方式方法,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水平。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平安建设相关工作,依法维护职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

06

平安建设的监督方式有哪些?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贯彻落实平安建设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

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相关单位履行平安建设职责存在突出问题的,可以依法提出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公安提示函、反间谍安全防范风险提醒书。

你我该如何参与平安建设?

参与安全培训,参与平安巡防、交通劝导、护校安园等平安志愿者服务。参与消防、反恐、安全等应急演练活动。自觉遵守交通等法律法规,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矛盾化解、邻里守望等等就是参与平安建设。

来源:贵溪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