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承担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统一行使查处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在消防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行为,负责对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移送等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46.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09.52万元,较2020年减少217.76万元,下降39.83%;本年收入合计137.09万元,较2020年减少583.10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2.68万元,占74.90%;其他收入34.4万元,占25.1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546.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8.59万元,较2020年175.62万元,下降51.0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378.02万元,较2020年减少42.14万元,下降10.03%,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的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3.36万元,占73.17%;其他支出45.23万元,占26.8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44万元,决算数为10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0%。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5.25万元,决算数为10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9万元,决算数为1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人均费用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3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9.81万元,较2020年增加33.92万元,增长30.89%,主要原因是:人均工资福利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较2020年减少3.64万元,下降71.2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的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没有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0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两违办工作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其他支出12.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了对建筑工地巡查,减少了工地扬尘。加强安置点安全生产,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6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楼盘预售资质管理,减少了房地产领域的纠纷。房地产领域整治,保证了购房者权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结构及资产基本情况
主要承担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统一行使查处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在消防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行为,负责对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移送等职责。有全额事业编制数10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9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人,聘用协管员人数31名。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目标1:加强建筑工地巡查,减少工地扬尘。目标2:安置点安全生产,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标3:对楼盘预售资质管理,减少房地产领域的纠纷。目标4:房地产领域整治,保证购房者权益。工作任务:1、大气污染防治;2、工地安全生产;3房地产中介管理;4、售楼部管理。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加强了对建筑工地巡查,减少了工地扬尘。加强安置点安全生产,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楼盘预售资质管理,减少了房地产领域的纠纷。房地产领域整治,保证了购房者权益。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1年,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46.6060万元,预算支出546.606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投入情况分析,包括预算编制、目标设定分析等;
(二)履职效果情况:执行管理情况分析,包括资金执行进度、调整情况、成本控制情况分析及项目完成进度情况等。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的比率大于15%。其他资金收入当年偏多。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得分97分。自评结果按时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