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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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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部署推动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动态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鼓励企业从业人员主动报告事故隐患,为企业生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公布我区5起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01

案例一

2025年3月20日,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机器人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电工肖某在2#楼3层进行楼层内清理工作时,发现该楼层某一部位主体结构与外架架体间隙过大,可能存在坠物伤人、坠落等风险,随后向项目部报告,现场安全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存在风险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水平防护安装,项目部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该电工现金奖励200元。

02

案例二

2025年3月25日,赣粤产业园合作区南康片区镜坝工业园入口安置房建设项目泥工刘某在7#楼施工时,发现6层楼梯防护缺失,可能存在坠物伤人、坠落等风险,随后向项目部报告,现场安全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存在风险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水平防护安装,项目部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该泥工现金奖励100元。

03

案例三

2025年3月26日,赣粤产业园合作区南康片区明珠东湖西南角安置房建设项目电工翁某发现1#楼南侧电箱乱拉电线,缺少灭火器,随后向项目部报告,现场安全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存在风险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项目部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该电工现金奖励100元。

04

案例四

2025年3月29日,赣粤产业园合作区南康片区镜坝工业园入口安置房建设项目木工黄某发现4号人货梯未配备灭火器,存在安全隐患,随后向项目部报告,现场安全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存在风险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补全灭火器,项目部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该木工现金奖励100元。

05

案例五

2025年3月31日,赣粤产业园合作区南康片区镜坝工业园入口安置房建设项目木工王某发现6#楼右侧未启用吊笼,未按要求上锁,存在工人违规使用现象,存在安全隐患,随后向项目部报告,现场安全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存在风险后立即安排人员将6#楼吊笼断电停用并上锁,项目部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该木工现金奖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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