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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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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实施以来,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燃气服务中心积极部署推动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动态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为企业生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公布5起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供学习交流借鉴,切实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案例一

2025年2月24日,赣州市南康区众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吴某在槽车卸车巡检过程中,发现连接槽车的1#卸车鹤臂液相法兰处发生泄漏,立即上报公司,并关闭槽车出液阀门和1#卸车鹤臂阀门制止泄漏,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0元。

案例二

2025年3月1日,赣州市南康区众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卓某卸车作业中,发现1#压缩机正压反压装置扳手掉落,立即停止卸车作业,对压缩机进行检查,发现1#压缩机正压反压装置扳手螺丝松动,立即上报公司,并对螺丝进行加固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400元。

案例三

2025年3月14日,赣州市南康区众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阳某作业巡查中,发现充装台充装转盘11#充装枪漏气,立即上报公司并采取应对措施,经检查发现是充装枪开关螺母松动导致漏气,随后对螺母进行了加固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四

2025年3月30日,赣州市南康区众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卓某作业巡查中,发现充装台充装转盘43#充装枪漏气,立即上报公司,经检查发现是充装枪O型橡胶圈老化导致漏气,随后进行了维修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五

2025年5月7日,南康区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前往红星美凯龙小区超高层改造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作业未设置警戒区域等2处安全隐患。5月15日,李某前往红星美凯龙小区超高层改造项目和东顺园“四件套”安装项目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红星美凯龙小区立管银粉漆涂刷不到位(仍能看到镀锌管原有激光喷码)等2安全隐患。5月22日,李某前往龙华输配所开展安全检查,发现站内泡沫发生器进口管保护层老化需更换等5安全隐患。李某发现隐患后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随即安排人员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以上隐患均为一般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以一般隐患50元/条的标准给予该员工450元奖励,奖金以绩效的形式在下月工资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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