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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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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条例》(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由南康区住建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康区住建局组织宣传室联系(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金赣中大道100号办公大楼1楼组织宣传室,联系电话:0797—6641768,电子邮箱:qzjjzzxc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区住建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324条,其中法规文件32条、人事信息1条、财经信息9条、年度报告1条、公告公示31条、行政执法9条、公共服务1条、工作动态2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办理区住建局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员及政策解读专员落实好主动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始终坚持以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充分以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专题专栏为指引,打造信息全面、数据精准的信息公开平台。同时,依托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康住建”,完善相关栏目,对有关信息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2

0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信息公开解读不够群众知晓度不高二是信息发布不够严格,偶尔还有错别字等,信息发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的公开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力度方便群众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