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2022版) | ||||||
序号 | 责任部门 | 权力事项 | 权力依据 | 工作职责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职责 |
1 | 区公安交管大队 | 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对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情形不按规定回避,不履行罚缴分离规定。 |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2022版) | ||||||
序号 | 责任部门 | 权力事项 | 权力依据 | 工作职责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职责 |
1 | 区公安交管大队 | 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对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情形不按规定回避,不履行罚缴分离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