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7-6623785
通讯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1号楼裙楼(陈赞贤大道与赣南大道交汇处)工程项目审批一窗办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件 |
1 |
赣州市汇恒汽车专营店一期、二期、三期、综合楼项目三期工程C、D栋建设项目 |
康环审字[2022]16号 |
2022.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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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赣粤产业合作区(南康片区)陈赞贤大道(北延)和朱坊大道工程 |
康环审字[2022]17号 |
202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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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三晶电气有限公司年增产16万台储能逆变器扩建项目 |
康环审字[2022]18号 |
202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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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赣州市伍零一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张实木床板、4.5万套实木家具建设项目 |
康环审字[2022]19号 |
2022.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