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交管大队信息公开指南

南康区公安交管大队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区公安交管大队的政府信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安交管工作透明度,助力“五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安交管大队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单位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

2.法规文件。包括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工作动态。包括重要会议、最新动态

4.公示公告。包括政务公告、公示;突发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情况。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

7.面向公民。包括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8.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统计情况。

(二)公开渠道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公安交管大队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 区公安交管大队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nkjx.gov.cn/nkqxxgk/nk100/xxgk_bmtt.shtml)

2. 微信公众号:畅行南康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南康区政府办是南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区公安交管大队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康信路1号,联系电话:0797-6632024,传真:0797-6632024,邮政编码:34140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赣州市南康区公安交管大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提出信息公开举报,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