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塘乡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十八塘乡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公开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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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机构概况 乡镇简介 本单位简介及特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一)信息发布。
2 机构设置与职能 机关名称、职能配置、组成部门(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下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二十条。
3 领导简介 领导负责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照片、分工及简历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四、网站功能3.负责人信息。
4 二、法规政策 规范性文件 1.以本单位名义制定并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文,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2.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和失效等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八)及时公开发布。
【3】《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第九条。
5 政策文件 地区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四、网站功能
4.文件资料。
6 政策解读 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的解读材料;线上政策咨询等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二)解读回应;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7 三、行政管理与服务 清单管理 1.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及对应的责任主体等;
2.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信息;
3.公共服务清单: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六推进管理公开;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
8 决策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意见征集及反馈、听证信息、决策结果等。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
9 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规范(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等)、办事指南;
2.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三、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七)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10 行政执法 1.本部门权责清单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依据、条件、程序、裁量基准和救济渠道;
2.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文号、案件名称、处罚结果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70号)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11 政务服务 1.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的所有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提供明确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投诉渠道等。
2.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12 四、财政信息 政府预决算 年度预算、决算报表及说明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五条。
13 财政专项资金 1.本级专项资金的制度文件;
2.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2】《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财办〔2022〕18号)(五)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4 五、重点领域信息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 惠农政策宣传与落实:
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与落实情况,如乡村振兴、产业帮扶、惠农补贴等方面的政策,以及执行措施、实施效果、项目验收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15 农村土地经营管理 农村宅基地审核:
1.村庄规划;
2.宅基地审批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投诉举报方式等事项。
《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2023年9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流转合同范本、流转情况公示、流转服务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17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方案、结果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8号)。
18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水利项目建设: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如小型水库、塘坝、泵站、渠道等)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竣工验收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农〔2019〕15号)。
19 水利工程管护:
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标准、监督电话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169号)。
20 一事一议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筹资筹劳方案、预算、实施情况、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4号)。
21 城乡规划与建设 规划管理:
村庄、集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规划图纸等。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5月7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199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发布自1993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2】《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第二十二条。
22 市容环卫:
清扫垃圾、垃圾处理、公厕管理、垃圾分类等相关规定及检查结果。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1年7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二条。
23 物业管理指导: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指导、备案信息;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
《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79号)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五十三条。
24 社区服务与治理 便民服务:
就业失业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残疾人服务、高龄津贴申领等事项的办事指南、咨询电话、办理结果等信息。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25 平安建设:
辖区治安形势分析、群防群治工作信息、安全提示等。
《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2022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26 社会救助 城乡低保:
1.城乡低保相关政策、认定程序、认定条件、申请审批程序、审核结果、救助标准等信息;
2.确认给予和退出低保的家庭,包括家庭成员姓名、保障人数、困难原因、家庭月保障金额、家庭所在村或者社区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二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二、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
【5】江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2010年10月1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公布2019年10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修正。)第十二条。
27 临时救助:
1.临时救助相关政策、认定程序、申请审批程序、审核结果、救助标准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二条;
【3】《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五)救助标准;
【4】《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民发〔2022〕1号)第三十条;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28 特困人员供养:
1.特困人员供养相关政策、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信息;
2.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3.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审核结果、终止救助供养等信息;
4.信访通讯地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二条;
【3】《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五)救助标准。
【4】《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民发〔2022〕1号)第三十条;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29 社会福利 老年人福利:
1.老年人福利政策、高龄津贴标准、申请流程;
2.救助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3】《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规字〔2024〕5号)(四)加大政策宣传。
30 残疾人福利: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条件、标准、申领程序(申领须知、制式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图等信息);
2.上年度残疾人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
3.无障碍环境建设评估结果、定期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4.符合照护和托养条件的残疾人名单;
5.照护和托养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6.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使用和监督管理的举报电话。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四)建立健全审核程序和办法、(三)加强监督管理;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31 儿童福利:
1.儿童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32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1.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发放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
2.救助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33 公共法律服务 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查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五十八条;
【2】《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号)三、公开目录和事项标准;
【3】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引》的通知(赣司发〔2023〕7号)二、加强组织领导;
【4】关于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赣司律字〔2021〕13号)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四、进一步强化督导考评
34 统计信息 统计数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第十七条;
【3】《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国统办函〔2021〕574号)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35 六、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领导干部任免职务、任免时间、任免文号等。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八条。
36 招考录用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职位表、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等。 《公务员录用规定》(2007年11月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制定201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2019年11月26日发布)第八条。
37 七、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包括预案名称、文号、发布机关、发布时间、正文等(除涉密外)。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第二十五条。
38 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
39 应对情况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进展、结果等信息,包括事件起因、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处置措施、调查结果、恢复重建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三条;
【2】《江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40 八、建议提案办理 办理结果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密外),包括建议提案内容、答复意见、办理单位、办理时间等。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二、分阶段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号)(赣府厅字〔2020〕49号)
(五)推进服务和结果公开。
41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2年9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42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2年9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43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仅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二、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44 十、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政府工作报告 历年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45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
(三十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