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要点
根据区委《赣州市南康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康发〔2022〕9号)、区法治办《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康法委发〔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水利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二是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1次组织班子成员及股室长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广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和领学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文件精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1次,聘请专业律师作为部门的法律顾问。
(二)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将机关科室长及下属二级单位法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的内容。对不依法行政,乱作为进行约谈整改。二是健全制度。结合水利行政执法实践工作,制定了《南康区水利局“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局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局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及时了解掌握中央、省、市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年不少于四次的法制学习。结合水利工作,开展6次宣传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日”以发放宣传资料、机关电子屏滚动放映、出动宣传车、进学校进社区进厂区等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城市节水、节水行为规范、河湖长制、河道管理条例及河道采砂有关知识。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体观看民法典、宪法讲座。
(三)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查处机制,设立乱收费、不作为、乱作为举报信箱和电话。二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落实全区开展的“小鬼难缠”“中梗阻”等营商环境领域作风不实问题专项治理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严格执行执法监管制度,执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不乱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不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简单粗暴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等问题。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和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例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单独和联合生态环境及市场监督部门,共筛选了全区71家取用水户(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10%的比例,对罗边发电有限公司等24个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节约用水行为进行检查,发现2家取水单位计量装置破损未及时更换;1家取水户停产未取用水未提出注销请求;2家取水户私自拆除计量装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下发通知要求整改,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传“双随机”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取水专项执法行动,对赣州市水利局转来的朱坊乡红心采石场等6家2022年在生产建设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4家非煤矿山企业已办理《取水许可证》;1家取水量未达到办理标准;1家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对未办理的企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整改,目前,该企业正在办理有关手续。全面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分管领导挂片,有关股室挂乡镇的工作要求,分8个检查组对全区取用水户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规上企业、大棚蔬菜基地、特种种植基地、100亩以上果园、大型养殖场等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未按规定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在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地方擅自开采地下水的、取水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水资源费的、不再使用的取水工程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注销手续的、其他违法违规的取水行为等6方面进行排查,发现8家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取水和1家超许可取水。对发现的问题,结合2022年底开展执法行动发现的23家企业(个人)取水存在的问题,下发通知要求整改,截至目前,立案查处1起非法取水案件,收缴罚没款21170元,1家按要求完成整改,已有8家企业正在办理取水许可有关手续。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水利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一年一合同,年终法律顾问需提交工作报告,负责本局项目合同的修改审定,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审查合同16份,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分析本部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行政权力错用的风险,给出依法行政的合理建议,参加水事违法案件商讨5次。
(四)聚焦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一是规范文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江西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三统一”。及时清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布清理结果。二是规范监督。按要求及时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录入公示行政执法案件3件。三是规范处罚。严格落实执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五)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强化行政监督,组织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参加省、市、区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并做好问题整改。三是认真落实公益诉讼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与区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共办理2件公益诉讼案件,问题已整改到位。通过提前介入协助对案件侦办、跟进监督协调会、共同研究案件等方式,推进我局办理违法水事案件,极大地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四是推进水政监察工作。2023年以来,常态化开展巡查执法,巩固联合执法“春雷行动”和河道禁采政策成果。通过采取“常态与突击相结合、白天与夜间相结合、重点与扩大相结合”的三个“相结合”巡查机制,我区河道管理得到明显改善,执法成效明显。今年以来,我局开展执法巡查337人次,其中夜间突击巡查5次,查处非法采砂案5起,非法倾倒渣土案1起,违规兴建钢便桥案1起,非法取水案1起,非法盗用农村自来水1起,共收缴罚没款51万余元,极大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铲除了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案件发生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重要成效
一是通过强化执法队伍的培训,提升了执法水平。今年以来,本单位组织对办理执法证的36名执法人员进行培训1次,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水政监察大队培训2次。通过培训交流,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通过整顿行业作风,规范了执法行为。依据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按时间规定在网站上公布3件涉水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实施细则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每个案件均组织集体开会讨论研究,再决定案件处理,严格规范上报执法者报网络系统。三是通过签订履职承诺,提高了政治素养。开展谈话提醒和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素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规范了执法程序,消除了廉洁风险点。
三、突出亮点
一是通过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极大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铲除了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案件发生率呈现继续下降趋势,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取用水户的取用水行为和水资源管理工作,保障了水资源永续利用。
四、存在问题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还需加强,有些法律条款理解得不够透、不够深,如我局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少,法治思维的创新力不足等。
五、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我局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全面依法治区方案的要求,结合水利局的职能职责,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丰富内容、载体和形式多样化,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加强交流学习。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依法治水。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以法治思维履职行权,不断加大水生态保护和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点打击河湖非法采砂行为和河湖“四乱”(乱占、乱建、乱采、乱堆)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水生态环境,全力助推打好碧水保卫战。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开展“小鬼难缠”“中梗阻”等营商环境领域作风不实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提高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水平,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
2023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