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南康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康府办字〔2022〕19号)
二、政策标准
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属规模以上企业的由区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属规模以下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三年内入规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区财政再次给予10万元奖励。
2.对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政策有效期
长期有效
四、兑现方式
免申即享
五、申请条件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六、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行及账号。
七、办理流程
区科创中心提供经审定后《区本级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企业名单》→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审核→按程序拨付资金
八、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区科创中心 李德华
九、办理地址
市民服务中心2楼“惠企政策兑现综合服务”窗口
十、审批承诺时限
免申即享
十一、咨询电话
0797- 660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