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康办字〔2019〕86号)
二、政策标准
对新入规的印刷包装企业等文化企业,在获得省、市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政策有效期
长期有效
四、兑现方式
即申即享
五、申请条件
符合政策奖励标准的文化类规上企业。
六、申请材料
1.南康区文化产业发展奖补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公司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办理流程
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并初审→流转到区文广新旅局审核→区文广新旅局做出兑现决定并报窗口→拨付资金
八、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区文广新旅局 叶果果
九、办理地址
市民服务中心2楼“惠企政策兑现综合服务”窗口
十、审批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十一、咨询电话
0797-661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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