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康区“小微信贷通”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康工信联字[2024]1号)文件精神,经南康区“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公室初步审核下列1户(2026年度第二批)符合“小微信贷通”融资申贷条件,现予公示:
续贷企业:
1、江西木布缘家居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0日,如有异议,可向“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反映,
监督电话:财政局:0797—6614036;
“小微信贷通”办公室电话:0797—6628978。
南康区“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公室(代)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