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0]32号)文件精神,我局按规定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了审核,赣州市金康报废汽车折解有限公司符合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条件要求,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拟认定为我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通过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到南康区农业农村局。地址:赣州市南康区蓉江东路316号(乡村振兴大厦),邮政编码:341400,联系电话:0797-6640805,电子信箱:nkqnjj@126.com。
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