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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首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南康区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5-16 17:59:00

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招聘公告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确定了首批40名入闱资格审查及各岗位入闱最低分(详见附件1),现予公告并就资格审查、面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

1.请首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及本公告的工作安排及要求,于2023年52223到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室(南康区天马山大道)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如下

1)《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一份,需彩色打印并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限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报考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

2.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3.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职位未入闱且排名在应入闱面试人数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由区人社局电话通知考生,最终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南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定于2023年527举行,面试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提出入闱体检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三、其他事项

1.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的笔试成绩已发送至报名邮箱,考生可自行查阅。

2.其他未尽事宜,按《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及有关规定执行。

3.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面试用书。



附件:附件1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首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1)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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