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林业局周边被砍伐了大量森林,将山岭挖地,良田填平,破坏了当地生态。
二、整改情况
1.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责令恢复生态;
3.报批土地,取得合法用地手续。
三、验收情况
1.2021年10月8日,赣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对该处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11月5日,赣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面积26.59亩,共计罚款307134元,2021年12月7日罚款全部缴清。2021年12月13日,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处理。
2.2021年10月28日,赣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出具《复耕复绿验收书》,验收面积27.11亩(复耕23.95亩,复绿3.16亩)。
3.相关建设用地已组卷报批,并获得南康区2021年第三、第五、第八批次村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7日,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6612152、8685085
联系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