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 (X3JX202405290013)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5年5月20日
信访问题 |
赣州市南康区南水街道办桐梓村小山背组,朱某珍在自建房右侧山上非法砍伐公益林并使用挖机挖掘山体,产生的大量渣土倾倒在祖路边,雨天渣土随雨水流至祖路下的基本农田和水渠里,掩埋农田及水渠,导致农田无法耕种,且违规占用乔木林地建设房屋。 |
整改目标 |
查处到位、补批到位 |
整改措施 |
1.对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进行查处。 2.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林地备案审批手续。 |
整改完成情况 |
1.已处罚。2024年6月27日,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已对违法使用林地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号:康林罚决字〔2004〕1009号)。 2.已审批。2024年8月,该地块已办理宅基地使用林地备案审批手续。备案审批文号:南康区宅建林地备字〔2024〕24号。 |
公示十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按程序核准销号(省生态环保整改办问效电话:0791-86866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