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 (X3JX202405290013)销号公示表

来源:区政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5-20 16:47:00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 X3JX202405290013)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5年5月20日

信访问题

赣州市南康区南水街道办桐梓村小山背组,朱某珍在自建房右侧山上非法砍伐公益林并使用挖机挖掘山体,产生的大量渣土倾倒在祖路边,雨天渣土随雨水流至祖路下的基本农田和水渠里,掩埋农田及水渠,导致农田无法耕种,且违规占用乔木林地建设房屋。

整改目标

查处到位、补批到位

整改措施

1.对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进行查处。

2.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林地备案审批手续。

整改完成情况

1.已处罚。2024年6月27日,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已对违法使用林地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号:康林罚决字〔2004〕1009号)。

2.已审批2024年8月,该地块已办理宅基地使用林地备案审批手续。备案审批文号:南康区宅建林地备字〔2024〕24号。

公示十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按程序核准销号省生态环保整改办问效电话0791-8686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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