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府字〔2022〕11号
关于肖相如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各部门,区属、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肖相如同志任区林业分局局长,免去其南康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赖远明同志任南康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刘志江、钟小华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其区扶贫办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申明东同志任区人社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康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朱美容同志任区发改委副主任,免去其南康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肖云同志任南康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邱振海、刘晓望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峰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芳兰同志任南水开发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蔚同志任浮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肖文福同志任龙回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曾丽同志任朱坊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桂祺同志任横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蓝天宇同志任东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蓝周同志任坪市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韩越同志任麻双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蓝希龙同志任太窝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荣政同志任太窝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鄢佳慧同志任朱坊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扶诗斌同志任朱坊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袁名玉同志任镜坝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文玲同志任浮石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超同志任横寨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礼鹏同志任赤土畲族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寅同志任赤土畲族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韩世泰同志任龙岭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军伟同志任龙回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振达同志任龙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施崇位同志任东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华同志任蓉江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仲玉峰同志的区林业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军、刘峰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江璟同志的区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2022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