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行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9〕7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告知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补助资金总额并下达2020年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预指〔2020〕3号)及赣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2020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赣市财行字〔2020〕4号)精神,依据区委组织部提供的统计数据,区财政局于1月23日提前下达全区各乡镇机关工作人员考核2020年省、市、区三级补助资金共计14785131.20元。资金的及时下拨,为乡镇“拴心留人”,干事创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区财政局下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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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5-06 02: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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