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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府办字〔2025〕3号 202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康府办字〔2025〕3号
关于印发《202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意见》(赣府厅发〔2015〕6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安排
2025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习和专题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9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2次。每次会前学法时间30分钟,法治讲座60-120分钟,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若在学法计划执行过程中有重要法律、法规发布,区司法局可根据需要对学法内容进行调整,按程序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学法制度是提高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增强学法意识,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工作,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单位整体法治素养。
(二)精心组织实施。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讲法的原则,由各有关部门按照学法计划,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精心制作讲解提纲,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确保学法实效。宣讲单位的授课内容、学习资料等须于授课当月月初报区司法局,书面材料要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一周向区政府办秘书科报送。
(三)坚持学用结合。各单位要参照本学法计划,结合各自工作和职能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年度学法计划,认真抓好本单位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安排于2025年2月7日前报区司法局备案。(联系人:严慧,电话:6612010,电子邮箱:nankangfzb@163.com)
附件:202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202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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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习内容 |
主讲单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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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西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
区司法局 |
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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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9年7月7日起施行)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2017年11月28日起施行) |
区审计局 |
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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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
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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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
区住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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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学习《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2024年11月5日起施行) |
区生态环境局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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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2024年8月1日施行) |
区市场监管局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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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
区农业农村局聘请专家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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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9月13日起施行)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 |
区统计局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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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西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专题讲座(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
区工信局聘请专家 |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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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
区教体局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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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
区应急管理局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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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
区文广旅局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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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江西省公路条例》(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
区交通运输局 |
12月 |
注:根据区政府阶段性工作安排,学习内容可作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