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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2-26 17:32:56

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经营环节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督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

为保障全区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区局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3年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一公开”

跨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区局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为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南康区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靶向治理、兜底监管”工作原则,强化责任落实,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着力提升全区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公众饮食健康。

二、抽查部门

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监管,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保健食品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区医保局参与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监管,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区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计划实施期限内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将抽查任务共享推送给对应部门;组织各部门抽取的人员在确定的时间内实施检查;督促各部门通过平台及时录入并公示各自的抽查结果。

三、检查对象

辖区保健食品经营者、婴幼儿配方乳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具体名单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双随机、 一公开”平台-江西)中随机抽取(名单以电子版形式另外下发)。

四、检查人员

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双随机、 一公开”平台-江西)进行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时间安排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数据录入时间安排:3月1日至9月30日。

六、检查内容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户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资质是否合法合规;

2.食品标签标识等外观质量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等;

4.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等。

七、工作安排

(一)执法全过程记录。

检查组在实施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尽量使用执法仪记录执法过程,并规范执法文书记录,保留监管痕迹确保全程可追溯。

(二)工作程序及结果处理。

1.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需着执法制服,统一前往被检查单位,出示执法证件,开展现场检查;

2.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督检查要点表内容,实施现场检查。

3.检查组在检查时应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存在问题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或拍摄,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复印,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当场填写监督执法文书。

4.“双随机”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完成后将检查记录、责令整改等相关材料交区局食品流通监管股。

5.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流程移交给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南康分局进行处置。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此次双随机检查,上下联动、通力合作,联合参与部门全力做好“双随机”检查的各项工作。抽取的检查人员自行携带执法证件、执法记录仪,“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所需的执法文书由区局准备。

(二)规范执法。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原则开展检查,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检查纪律,规范检查行为。执法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处理问题要做到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规定,依法依纪开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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