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2022年南康区营商环境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1-01 15:41:36

营商字〔20222

关于印发《2022年南康区营商环境日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2022年南康区营商环境日活动方案》已经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抓紧组织实施

                20221025


2022年南康区营商环境日活动方案

《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每年111日为江西省营商环境日,为落实好省、市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营商环境日活动的相关要求,全面打响“无难事,不求人,江西深圳·康乐办”营商品牌,展示我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决定于111日前后举办2022年南康营商环境日有关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赣出精彩 赢在江西

二、活动安排

(一)召开企业座谈会

111日上午,召开南康区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

出席领导: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朱隆泽

参加人员:企业家代表、社会监督员代表。

主要内容:围绕“优环境稳经济、做好助企纾困”方面,重点听取企业家、社会监督员对深入推进“一号改革工程”、完善助企纾困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区工商联〕

(二)开展营商环境视察活动

1110日前,开展营商环境视察活动。

出席领导: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钟恢森、区政协相关副主席

参加人员:部分区政协委员

主要内容:围绕全面了解我区各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薄弱环节上,助力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主题建言献策,助力“融入大湾区,建设新南康”。

〔责任单位:区政协办、区营商办〕

(三)举办新闻发布会

111日下午,举行南康区优化政务服务,打造“第一等”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同志

主要内容:重点发布今年以来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打造“第一等”营商环境的做法和成效。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四)开展走访调研

由区工信局牵头,在1110日之前,组织开展企业特派员大走访行动,为市场主体办实事、解难题。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五)组织新闻媒体集中报道

1111日前后,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区融媒体中心、区电视台推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系列报道,重点宣传营商环境总体成效及对标提升行动成果。同时,积极对接省、市主要媒体,推出我区“一号改革工程”的相关报道。

(2)111日前后,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区融媒体中心、区电视台推出“一号改革工程”系列访谈宣传活动,聚焦各指标责任单位在对标一流,完善措施,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大提升方面的特色做法等进行访谈。

(3)组织区直、驻区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在111日前后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利用各自宣传阵地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发展形象”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驻区各单位,各乡(街道)〕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2022111日是我省大力实施“一号改革工程”以来的第一个营商环境日,是展示江西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坚定决心和情商爱商护商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组织开展好营商环境日系列活动

2.要密切协作。区工商联、区政协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委宣传部和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营商环境日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根据方案安排,统筹做好牵头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系列活动和系列宣传报道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工作协调,推动宣传日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总结。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单位、本领域营商环境日活动开展情况,于111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nksfgw@163.com)。联系人:黄莉,电话:0797-660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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