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南康区政府性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审计业务管理,提升预、结算评审质量和效率,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及《基本建设财务规划》(财政部令81号)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为 委托范围及承接项目划分;第三部分为委托与受托;第四部分为造价咨询机构管理考评;第五部分为考评奖惩措施及退出机制;第六部分为评审付费;第七部分为附则。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南康区政府性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审计业务管理,提升预、结算评审质量和效率,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及《基本建设财务规划》(财政部令81号)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为 委托范围及承接项目划分;第三部分为委托与受托;第四部分为造价咨询机构管理考评;第五部分为考评奖惩措施及退出机制;第六部分为评审付费;第七部分为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