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发改社会审字〔2022〕198号
关于坪市中学学生宿舍及附属设施维修
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坪市中学: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坪市中学学生宿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51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坪市中学学生宿舍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206-360703-04-01-887140 )。
二、建设地点:坪市乡坪市中学校址内。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改造学生宿舍老化线路440平方米,围墙90米,地面硬化960平方米(含铺设吸水砖320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教育保险捐资助教资金。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项目所在地坪市乡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区教科体局加强监管。
八、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九、此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一年。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