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主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机构,主要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负责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10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小计12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0人,行政在职人数9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2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6426.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5.9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6426.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6.3万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效高效使用财政资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1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9.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9.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7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1万元,资本性支出863.7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32.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6.0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2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6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5万元;资本性支出863.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23.46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1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效高效使用财政资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059.2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1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9.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134.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9.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79.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4.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1万元,资本性支出863.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国有资本
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19.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管和违法处理中心两个办证大厅分摊行政审批局物业管理费、电费及其他支出等。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393.3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4.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16.87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2.29万元。
(如无,就填0,不要删除)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 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36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6426.43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善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预算安排项目7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5408万元。其中:下属A单位项目0个,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下属B单位项目0个,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辅警经费保障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交通管控压力大,确保缓解警力不足,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全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保障辅警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康府办抄字{2018}51号{2018}23号相关规定,项目列入财政预算。
(3)实施主体: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按月发放辅警工资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94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辅警在交通管理和实现交通巡逻防控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支不可或缺的交通管理力量。
数量指标:财政保障280人。
质量指标:政策按时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2023 年12月31日前完成。
成本指标:辅警经费保障项目948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全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可持续影响指标:缓解警力不足,保持队伍稳定≥98%。
满意度指标:对工资待遇发放满意度基本满意。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22.3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10.77万元,比上年减0.23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56.6万元,比上年减0.4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购置55万元,比上年减4.92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结合实际更新,不要删除此部分)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