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2013-2022年扶贫(帮扶)项目
资产处置情况公示
经各行业主管部门核查论证,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对赤土畲族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棚蔬菜基地等49个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进行处置。现将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9日-8月18日,为期10天。如对资产确权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即按相关程序推进资产处置工作。
附件:南康区2013-2022年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台账
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9日
公示单位:赣州市南康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6605153和12317
电子邮箱:nkqxczxj@163.com
通信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乡村振兴大厦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