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康区第七中学周边公共绿地小游园
绿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南康区第七中学周边公共绿地小游园绿化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51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南康区第七中学周边公共绿地小游园绿化项目(项目代码:2112-360703-04-01-464343)。
二、建设地点:南康区泰康大道第七中学周边。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总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包括新建人行道约797平方米、健身步道约346平方米、路沿石631米、座椅等16.34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3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详见附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项目所在地东山街道办事处及行业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局加强监管。
八、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九、此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一年。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