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府办字〔2021〕48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入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入园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21日
赣州市南康区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入园
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设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促进软体企业有序规范入园,推进软体家具产业集群发展、集约发展和转型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奋力打造5000亿元现代家居产业集群”的工作要求,坚持建链补链强链,补齐家具产业链的发展短板,推动软体家具成为南康家具发展新的增长极,着力将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打造成为我区家具产业集群垂直分工体系示范园区和精品软体家具产业示范园区。
二、目标任务
2021年12月31日前,根据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545亩集聚区)空余标准厂房数量,引导软体家具企业入驻完毕。
三、入园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围绕企业入园全过程,在报名、核实、联审、公示、选房、进园、管理等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让企业感受公平正义。
2.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做到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采取招商引进一批、本土企业引导培育一批,逐步让更多优质软体家具企业进入软体家具产业园。
3.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在企业申请、入企调查、厂房选择等方面,充分尊重企业的自身意愿,坚决杜绝“拉郎配”。
四、入园条件
(一)本土企业
前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且纳税额达10万元(含)以上的本土软体家具生产企业均可申请。
(二)招商引资企业
1.大湾区企业:引进珠三角一带头部企业及实力较强、规模较大、产品优质、成长性好的软体家具企业;
2.南康在外杰出乡贤兴办企业:引导南康在外杰出乡贤创办的软体家具企业回迁。
五、入园步骤
(一)本土企业
1.企业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携带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见附件2)原件、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2.入企调查。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踏勘,现场查看企业生产规模、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3.联审评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税务局、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家具质检中心、区统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照评审标准(见附件3)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联审评分。
4.公开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最终评分结果,发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为3天。
5.企业选房
(1)原则上每家企业只能选一个单元厂房。对规模较大、纳税较多且因实际生产需求确需增加单元厂房的企业,经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单元厂房。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公示后无异议的名单,按企业得分从高到低确定选房顺序进行选房。根据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现有厂房情况,先选先得,选完为止。
(3)企业选房后,在选房现场签署入园协议。
(4)在企业签订入园协议之日起,以三个月为期限,作为企业厂房搬迁的过渡期。三个月后,区工投公司开始计收厂房租金。
6.安排入园。由区工投公司牵头,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南康经开区管委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和相关乡(镇、街道)配合,企业按照园区相关要求办理入驻。
(二)招商引资企业
招商引资的软体家具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前期招商考察,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办理入驻手续。
六、政策措施
(一)实施租金优惠。以10年为一个培育发展周期,给予企业厂房租金价格优惠,即:2022年至2024年厂房租金为3元/㎡·月,2025年至2027年厂房租金为5元/㎡·月,2028年至2031年厂房租金为6元/㎡·月。物业管理费参照我区现行标准按0.59元/㎡·月收取。培育期(10年)满后,对经营优良的入驻企业,优先享有续租权,续租期5年,租金涨幅不超过2028年至2031年(6元/㎡·月)的50%。(牵头单位:区工投公司;责任单位:龙华镇政府)
(二)推动租售并举。在入驻企业租赁标准厂房的过程中,如标准厂房需对外出售,入驻企业可享受以成本价购买的优先权。若入驻企业只租不买,标准厂房将以招牌挂方式向社会公开出售,并优先保证入驻企业的租赁权。(牵头单位:区城发集团公司、区工投公司)
(三)完善园区配套。一是结合龙华示范镇建设,规划建设一定规模的家具物流分拨中心,并对龙华家具生产集聚区及周边地区的道路、食宿等配套设施进行完善提升。二是开通唐江镇、龙华镇至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的公交专线,解决员工出行不便的问题。三是在龙华镇辖区内规划建设中小学教育园区,解决园区员工子女上学问题。(牵头单位:区城发集团公司;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国资委、区公交公司、区教科体局、南康经开区管委会、龙华镇政府)
(四)加强人才招引。每年春秋两季定期为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举办专场招聘会,解决入园企业的招工难问题。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软体家具操作技能培训,解决入园企业的用工难问题。(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南康经开区管委会、龙华镇政府)
(五)强化消防管控。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要求,指导入驻企业合理规划设置生产和办公区域。(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南康经开区管委会、龙华镇政府)
(六)建立培育机制。针对招商企业,将2022年至2024年设为入驻培育期。在此期间,入驻园区企业同等享受我区规模以上企业的有关政策。两年内,入驻企业需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按要求入库入规。(牵头单位: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转企升规办、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南康经开区管委会)
(七)实行政策激励。为减轻入驻企业的物流成本,自企业入园后至物流分拨中心建成前,企业每单元厂房当年纳税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厂房面积奖励物流补贴1元/㎡·月。(牵头单位:区工投公司;责任单位:区税务局、龙华镇政府、区交通运输局)
(八)统一展览展示。在南康城区打造一个高标准的区级软体家具品牌展示中心,集中展示入驻企业的最新产品。(牵头单位: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康区软体家具产业园入园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负责软体家具企业入园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切实推动软体家具园区企业入园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动员,通过多方位、多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引导企业报名入园。
(三)强化管理服务。企业入园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为企业做好后续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入园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附件:1.南康区软体家具产业园入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入驻申请表
3.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入园企业联审部门评审标准
附件1:
南康区软体家具产业园入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成胜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江晋斌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谢 兴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少林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李庆伟 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卢余燕 南康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肖相如 南康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区工投公司董事长
吴 皓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叶青毅 省家具质检中心负责人
董 毅 区工信局负责人
王 剑 区统计局负责人
刘 晖 区商务局负责人
刘朋生 区人社局负责人
王小丹 区税务局局长
张克辉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吴 云 区城发集团公司董事长
谭仁福 区工投公司总经理
李坊富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雅燕 区国资委党组书记
刘显华 区教科体局局长
罗火明 龙华镇镇长
顾建厦 区家具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李庆伟同志兼任。
附件2:
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入驻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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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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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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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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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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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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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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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厂房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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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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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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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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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提供的资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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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软体家具产业园入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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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软体家具产业园入园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公章) |
附件3:
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企业入园联审部门
评审标准
1.企业规模。省规企业得10分,区规企业得8分,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得6分。(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2.社会贡献。以企业入园申请之日前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万元的,得10分;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每多一万元加0.5分。(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3.创新能力。
(1)企业有自身研发团队或对外购买产品设计的得10分(牵头单位: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
(2)根据企业近两年获得专利情况进行评分,一项发明专利得10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得3分,一项外观专利得0.5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企业诚信。企业产品近两年未发生投诉或投诉妥善处理的,得10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产品质量。企业产品有合格检验报告的,得10分。(牵头单位:省家具质检中心)
6.品牌建设。企业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得10分,曾获得江西名牌产品的得5分,曾获得赣州市长质量奖的得3分,有自主商标的得1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现场查看企业厂房消防安全情况,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得10分。如企业入园申请之日前一年度发生亡人安全事故的,则取消入园申请资格。(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8.根据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现有厂房数量,以60分为最低入园分,按企业得分从高到低确定选房顺序进行选房,先选先得,选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