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新村建字〔2019〕4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有关部门,区直、驻区有关单位,有关人民团体:
经区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赣州市南康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南康区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9年7月9日
赣州市南康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整治农村生活垃圾乱倒、污水直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农房超高超大、屋内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现就我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和赣州视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紧紧围绕“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要求,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突出整治村庄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推进“厕所革命”、清理乱搭乱建、整治杂乱杆线、整治农户庭院、改善路域环境、整理规划区域等重点,全面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无裸露垃圾、无乱流污水、无乱抛废弃物、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室内干净整洁,村庄整体环境洁净清爽,以焕然一新的村容村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攻坚时间
从7月份开始,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在全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三、攻坚内容
(一)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治理
1.以行政村为单位,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全覆盖、拉网式的垃圾集中清理整治,重点整治公路、铁路、江河沿线,城区周边、城中村周边、学校周边、开发区周边、景区周边、矿区周边等“三线六边”区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做到“四无四净”(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残墙断壁,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河塘沟渠净、村庄田头净)。
2.加快隆木、坪市、龙回三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确保在10月底前投入使用。
3.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加强保洁员上岗履职管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设备日常管护,定期清洗垃圾桶,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确保垃圾桶外表清洁,放置整齐、合理。同时,规范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倡导垃圾分类,逐步完善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网络体系。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二)因地制宜治理农村污水
1.对村庄内部污水塘、污水沟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乡村在规定时间内摸清底数,有关数据报区生态环境局建立台账,区生态环境局要与各乡(镇、街道)共同制定整治计划,边查边整。
2.加强唐江镇、横市镇以及横市镇禾田村、大陂村和浮石江口村、贤女村等地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护,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3.积极开展村庄水体治理,全面清除污水沟、臭水塘、简易化粪池等各类黑臭水体,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分类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坚决遏制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直排乱排现象。
4.大力整治农村各类河道溪流、沟渠池塘,重点清除淤泥、杂草、漂浮物等,切实改善农村水体环境。
5.全面启动农村圩镇生活污水治理和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治理。
6.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科学编制好全区污水治理三年规划,并督促指导各地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三)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引导农户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重点推广三格式水冲厕,要求所有农户改造的厕所必须进院、引导入屋,做到应改尽改。完成改厕任务(据全区摸底有1921户未改厕,见附件3),达到全区农户改厕率100%。
2.加强农村公厕建设与管理,完善水电等基础配置,落实日常管护,充分发挥保洁员作用,指定专人负责,每日不少于早、中、晚各清扫一次,确保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四)全面整治乱搭乱建
1.对村庄乱搭乱建,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对破棚烂厕、残垣断壁等做到应拆尽拆;对村庄房屋周边的堆积物、垃圾废料等进行全面清理。
2.及时清理拆后的建筑废料,地基平整到位;加强腾出土地利用,引导农民建设菜园、果园、花园,提升村庄整体环境。
3.加强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圩镇周边等区域建设规划管控,严格建房审批,严禁新增超高超大建房;强化日常巡查督查,大力整治农村超高超大建房。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两违”治理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五)大力整治杂乱杆线电缆
1.对圩镇及村庄内部杂乱杆线电缆进行全面摸排,分清杆线权属分别报区电力、广电、通信部门建立整治台账,区电力、广电、通信部门要与各乡(镇、街道)共同制定整治计划,边查边整。
2.根据摸底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分清杆线权属,采取“入地、捆套、剪除、扣盒、拆除、更新”等方式,切实有效整治“空中蜘蛛网”、低垂松垮、废弃不用等各种杂乱线路、杆线。
3.加强杆线电缆建设监管,规范架空线缆管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拉设电缆,破坏村庄规划。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电力分公司、区移动及联通分公司、区电信分公司、区广电网络分公司,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六)开展农户庭院整治
1.引导村民勤洗、勤扫、勤擦、勤收拾,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农户家庭院内干净、卧室干净、厨房干净、厕所干净、个人卫生干净和院内物品摆放规范);对柴草、物品、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建筑材料等进行分类规范收置;对散养的鸡、鸭等家禽进行相对集中圈养,实现庭院内外干净整洁。
2.持续开展“赣南新妇女运动”和美丽庭院评比活动,发挥好党员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带头引领作用,经常性入村入户组织开展庭院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区妇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改善提升路域环境
1.组织人员对乡村道路沿线路障、占道堆放、路肩边坡杂草、违规菜地和垃圾、边沟堵塞等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环境的现象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确保路域环境明显提升。
2.加强乡村道路路肩铺设,对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合理建设会车道,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3.加强乡村道路护路员监管,充分发挥好乡村道路护路员作用,对乡村道路进行清扫、管护,打造“畅、安、舒、美”农村公路。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继续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对照“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总目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七改三网”项目进行“回头看”,大力实施基础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区委副书记、区长何善锦任总指挥,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李干东和副区长李成胜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信局、区妇联、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分公司、区电信分公司、区移动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龙清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四套班子领导负责指导督促所挂点联系乡(镇、街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二)建立工作机制。实行县乡主体、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区直(驻区)单位分别驻点联系1个乡(镇、街道)(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若干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既要全程参与所驻点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督促指导,也要加强本行业系统的业务指导(工作职责详见附件2);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安排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总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对接;各精准扶贫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要与挂点乡村同责同考核,共同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治效果负责;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限安排,细化政策措施;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引导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要迅速召开乡村两级干部和群众参与的动员会议,组织精干工作队进村入户,采取发放宣传画、通知书等方式,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开展乡风文明行动和“赣南新妇女运动”,发挥村民理事会、农村党员、村民小组长等的带头作用,经常性入户开展清洁家庭评比等活动。各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并组织有关媒体进行暗访,及时曝光发现的突出问题。各级要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群众咨询投诉。
(四)落实资金保障。加大政府投入,落实区级为主、省市补助、乡村自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向上争资争项,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区财政视情况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乡(镇、街道),争取项目、整合筹措资金,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五)强化督促检查。区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督导组,对各地、各部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跟踪问效;聘请区电视台不定期对农村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暗访、曝光;对好的经验做法、方式方法进行全区推广,对工作滞后、责任推诿、问题较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全区通报。牵头单位在7-12月期间,每月30日前要将任务进展情况(含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要有干货)书面报送至指挥部办公室(区林海大厦6楼603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nkxnc@163.com。指挥部将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听取各乡(镇、街道)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后、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的乡镇或单位现场促进,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表态发言,通报批评。
附件:1.区领导及区直成员单位对口联系乡(镇、街道)安排表
2.区直成员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职责
3.全区农村农户改厕摸底情况表
4.全区村庄污水塘、污水沟调查摸底表
5.全区杆线线缆调查摸底表
附件1
区领导及区直成员单位对口联系乡(镇、街道)安排表
挂点区领导
|
驻点联系单位
|
驻点村(社区)
|
|
谢小龙
|
区档案局
|
福田村
|
|
新华发行集团南康分公司
|
新村村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西木村
|
||
陈源村
|
|||
忠东村
|
|||
区烟草公司
|
瑞坑村
|
||
区邮政银行
|
晓源村
|
||
区邮政局
|
民丰村
|
||
隆木乡政府
|
樟村村、黄石村、隆木村、小东村、墉上村
|
||
坪市乡
|
李干东
|
招商银行南昌分行
|
谭邦村
|
市工信委综合行业办
|
松林村
|
||
区广电新闻中心
|
小安村
|
||
罗洞村
|
|||
区委党校
|
镜口村
|
||
区矿产资源管理局
|
李岭村
|
||
区自来水公司
|
长坳村
|
||
区交管大队
|
坪市村、白马塘村
|
||
坪市乡政府
|
大路坪村、白马塘村、小陂村、溪上村、银岗居委会
|
||
彭秀生
|
省环保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大陂村
|
|
浦发银行赣州分行、民建市委会
|
西湖村
|
||
区红会医院
|
新坑村
|
||
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区农发行
|
罗山村
|
||
区人大办
|
增坑村
|
||
区果业局
|
土桥村
|
||
区房屋征收办
|
长南村
|
||
区社保局
|
稿背村
|
||
横市镇政府
|
横市村、禾田村、大源村、大源村、大姑村、蔡屋村、相安居委会
|
||
黄绍莲
|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
上洛村
|
|
区水利局
|
|||
区环保局
|
西坌村
|
||
大坪村
|
|||
区文广新局(含文化馆)
|
蒋坑村
|
||
桥庄村
|
|||
区劳动就业局
|
上期村
|
||
区信访局
|
东村村
|
||
大坪乡政府
|
南良村、三合村、中坌村
|
||
谷军
|
市水文局
|
里若村
|
|
区工商银行
|
下厅村
|
||
区中医院
|
长坑村
|
||
区卫计委
|
花潭村
|
||
松江村
|
|||
区联通分公司
|
甫竹村
|
||
区民政局
|
鹅坊村
|
||
麻双村
|
|||
区人民财保公司
|
黄坑村
|
||
区农业综合开发办
|
圩下村
|
||
区一医院
|
坝孜村
|
||
区皮防所
|
兴麻社区
|
||
麻双乡政府
|
黄埠村、城孜村、东排村、
义里村
|
||
十八塘乡
|
黄亚珍
|
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樟坊村
|
区法院
|
群丰村
|
||
李村村
|
|||
区国土分局
|
楼下村
|
||
十八塘村
|
|||
区人民银行
|
内潮村
|
||
区结防所
|
长滩村
|
||
区科技局
|
合江村
|
||
区教师进修学校
|
薯坑村
|
||
区农行
|
乌溪村
|
||
十八塘乡政府
|
马头村、坳下村、下埠村、欧田村、塘兴社、民生社区
|
||
严国雄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龙凤村
|
|
区教育局
|
下村村
|
||
腊树村
|
|||
区农机局
|
大坑村
|
||
区老干局
|
上蒙村
|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高峰村
|
||
区政协办
|
双江村
|
||
区工商联
|
崇文村
|
||
区民营企业管理局
|
中岭村
|
||
区金融工作局
|
中古村
|
||
区水保局
|
黄塘村
|
||
龙华乡政府
|
新文村、沙田塅村、新华村、牛石村、赤江村、丹材村
|
||
李春平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九驳桥社区
|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通古村
|
||
区粮食流通服务中心
|
伍塘村
|
||
区工信局
|
幸屋村
|
||
区农业和粮食局
|
大岭村
|
||
西坑村
|
|||
区中国银行
|
长音村
|
||
区残联
|
唐南村
|
||
区建设银行
|
木塘村
|
||
区审计局
|
白石村
|
||
区畜牧水产局
|
流源村
|
||
区财政局
|
隘孜村
|
||
磨形村
|
|||
区医保局
|
店前村
|
||
区建设局
|
学田村
|
||
黄圳村
|
|||
区规划分局
|
平田村
|
||
区移动公司
|
新建村
|
||
区人寿保险公司、区二医院
|
上坑村
|
||
唐江镇政府
|
庄稼村、章石村、星光村、唐西村、油树村、竹下村、中田村、坳里村、茶亭村、卢屋社区、唐江社区
|
||
李松柏
|
区志办
|
元岭村
|
|
区总工会
|
傲塘村
|
||
太窝乡政府
|
石龙村
|
||
朱坊乡
|
黄 琨
|
市水保局
|
李姑村
|
区城市管理局
|
天心村
|
||
红心村
|
|||
区公路分局
|
荷树村
|
||
区林业局
|
胜利村
|
||
新志村
|
|||
区广电网络公司
|
桥头村
|
||
区委宣传部
|
朱坊村
|
||
区文明办
|
枫树村
|
||
朱坊乡政府
|
新兴村、土石村、荷田村、茶园村、花树村、蕉坑村
|
||
陈钰滢
|
区统计局
|
城埠村
|
|
经开区
|
镜坝村
|
||
区土地收储中心
|
观河村
|
||
区城发公司
|
洋江村
|
||
区疾控中心
|
鹅岭村
|
||
镜坝镇政府
|
联民村、连城村、老境坝村、健民村
|
||
李成胜
|
赣州银监分局、区体育局
|
寨坑村
|
|
区住房保障中心
|
埜塘村
|
||
区供电公司
|
寨里村
|
||
黄田村
|
|||
区森林公安局
|
三塘村
|
||
横寨乡政府
|
长塘村、小河村、草坵村
|
||
畲族乡
|
蓝希华
|
省民族宗教局
|
杏花村
|
区交通运输局
|
青塘村
|
||
三村村
|
|||
区司法局
|
瓦岭村
|
||
区委统战部
|
小岭村
|
||
区市场物业管理局
|
旗山村
|
||
区科协
|
花园村
|
||
区振兴办
|
杏花村
|
||
区发改委
|
虎岗村
|
||
区园林所
|
爱莲村
|
||
区民族宗教局
|
富田村
|
||
赤土畲族乡政府
|
赤土村、红桃村、河坝村、莲塘村、十里村、小水村、秆背村
|
||
李赣兴
|
市委组织部
|
窝坑村
|
|
赣州发投集团
|
圳玄村
|
||
区扶贫和移民办
|
江口村
|
||
区文联、区社联
|
贤女村
|
||
区税务局
|
高洲村
|
||
赣桥村
|
|||
区人防办
|
莲州村
|
||
区委组织部
|
浮石村
|
||
区人社局
|
幸福村
|
||
青云村
|
|||
浮石乡政府
|
罗坳村、窝窖村
|
||
赖彦辰
|
市果业局、区气象局
|
九江村
|
|
区纪委
|
三益村
|
||
油田村
|
|||
区环卫所
|
龙西村
|
||
区安监局
|
龙回村
|
||
区税务局
|
歧岭村
|
||
坪沙村
|
|||
区家具产业促进局
|
茶叶坳村
|
||
区石油公司
|
窑下村
|
||
区农商银行
|
李村村
|
||
龙回镇政府
|
半岭村、龙东村、仓下村、新圩村、红光村、石滩村
|
||
王俊
|
区委办
|
邱边村
|
|
区公安局
|
清田村
|
||
龙岭村
|
|||
贝山村
|
|||
区房管局
|
樟桥村
|
||
下棚村
|
|||
区计生协会、区委党史办
|
黎边村
|
||
区物价局
|
金塘村
|
||
龙岭镇政府
|
汪背村、向阳村、新屋村、王村村、秀峰村、围上村、李源村、村头村、台头村、下坝村、金龙社区
|
||
东山街道
|
钟春莲
|
区商务局
|
官坑村
|
上坪村
|
|||
区电信分公司
|
坨圳村
|
||
区高速办
|
文峰村
|
||
区供销社
|
桐梓村
|
||
区赣商村镇银行
|
石塘村
|
||
赣州银行南康支行
|
坪岭社区
|
||
区委政法委
|
坪塘村
|
||
区编委办、区台办
|
窑边村
|
||
区直工委、团区委
|
南山村
|
||
区妇联、区侨联
|
大卫村
|
||
东山街道办事处
|
上陇村、东山社区、朱边社区、金鸡社区、南水社区
|
||
彭民生
|
区章江灌区管理局
|
华山村
|
|
区政府办
|
莲花村
|
||
区检察院
|
大树村
|
||
叶坑村
|
|||
区农保局
|
麻田村
|
||
区旅游局
|
西华村
|
||
区妇保院
|
岭背社区
|
||
区委农工部
|
苏茅村
|
||
蓉江街道办事处
|
洋坝村、岭下村、桥口村、稍江村、
|
附件2
区直成员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工作调度,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培育典型,协调解决问题,布置工作任务;牵头指导推进全区村庄清洁行动、村庄长效管护、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配合协同区卫健委推进全区农村“厕所革命”,主抓农村户厕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规范和缩小招投标适用范围,降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成本,鼓励农民参与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争取上级发改部门给予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倾斜支持。
区教科体局:负责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科技下乡,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及百日攻坚行动奖补资金,落实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负责将村庄基础设施建管和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会同区农业农村局争取上级给予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倾斜支持。
区自然资源局:主抓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牵头负责全区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落实“一户一宅”政策,遏制未批先建、违规建设、乱搭乱建等现象;牵头负责整治农村“空心房”,加强拆后腾出土地利用;负责保护传统村落和民居;负责指导提升农房风貌,推广农村民居新户型。
区生态环境局:主抓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分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区城管局:主抓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体系,推行农村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和保洁员全职化。
区住建局:负责培训全区农村个体建筑工匠,教育并制止个体建筑工匠参与农村违规建房;指导并参与全区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把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好,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牵头负责改善全区路域环境。
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确保农户用上水质、水量达标的自来水或引山泉水、井水;负责健全河长制、湖长制,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实施乡村水系连通工程。
区文广新旅局:负责指导打造一批AA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负责指导全区乡村旅游公厕建设;负责推进全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农村文物古迹保护力度。
区卫健委:牵头负责推进全区农村“厕所革命”,主抓农村公厕工作;指导农村地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卫生户”“卫生村镇”创评活动。
区林业局:负责指导全区村庄和农户庭院绿化,建设森林生态村庄。
区供销社:负责指导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推动全区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
区扶贫办:负责把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列入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做到与脱贫攻坚同部署同推动。
区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指导全区开展乡风文明行动和文明村镇创评活动,引导农民有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团区委:负责指导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志愿者服务等系列活动,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区妇联:负责指导全区开展“赣南新妇女运动”,组织指导农户开展“五净一规范”整治,发动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区工信局、区电力、广电、通信等部门:根据杆线权属,负责整治杂乱杆线电缆,清理废弃杆线,规范架空线缆。不得随意拉设电缆。
附件3
全区农村农户改厕摸底情况表
乡(镇、街道)
|
无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
农户数(户)
|
隆木
|
72
|
坪市
|
98
|
横市
|
65
|
大坪
|
18
|
麻双
|
104
|
十八塘
|
151
|
龙华
|
154
|
唐江
|
139
|
太窝
|
0
|
朱坊
|
232
|
镜坝
|
19
|
横寨
|
117
|
赤土
|
78
|
浮石
|
32
|
龙岭
|
45
|
龙回
|
485
|
蓉江街道
|
85
|
东山街道(含南水)
|
27
|
合计
|
1921
|
注:数据来源于各乡(镇、街道)摸底
附件4
全区村庄污水塘、污水沟调查摸底表
乡(镇、街道):
行政村名称
|
自然村组名称
|
污水塘数量(口)
|
污水沟数量(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各地应在7月12日前完成摸底,并边查边整;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区生态环境局,一份自存建立整治台账)。
附件5
全区杆线线缆调查摸底表
乡(镇、街道):
序号
|
行政村名称
|
杆(管)线整治问题具体详情(要写明杆线具体位置、类别、数量、长度等)
|
杆线权属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各地应分杆线权属单列填写,并在7月12日前完成摸底,边查边整;此表一式两份(分杆线权属汇总一份报相关单位,一份自存建立整治台账)。
赣州市南康区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