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南康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城市管理局
>
行政执法
索 引 号:
B21000/2019-26162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19-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区城管局开出首张餐饮油烟污染处罚单
访问量:
5月24日,区城管局开出首张餐饮油烟污染处罚单。5月23日晚上19:44分,我局执法队员例行巡查文峰大道餐饮油烟门店时,发现佳兴材料中心附近湘味酒楼餐饮店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今日,城管执法人员依法约谈了该店负责人肖某,并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对肖某处以五千元的行政罚款,同时责令肖某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餐饮油烟污染处罚力度,着力对油烟净化设备“装了不开或来了就开”的行为予以重点处罚,形成执法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