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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农业和粮食局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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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和粮食局是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农业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种植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2、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3、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4、拟订促进农业、粮食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5、拟订农业和粮食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科研活动、技术引进、成果鉴定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6、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7、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8、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9、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肥料的监督管理。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11、制定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12、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